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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号风球或暴雨警告时,雇员是否需要上班?

八号或以上风球、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间,雇主应安排雇员在安全地点暂避;非必要行业的雇员通常无需上班,具体安排视乎劳动合同及公司政策。

热带气旋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1) **法律框架**:澳门《劳动关系法》并未明文规定八号风球或黑色暴雨期间的工作安排,但《工作意外及职业病所引致之损害之弥补之法律制度》规定,雇员在上下班途中遇恶劣天气而发生意外,视为工伤;(2) **一般原则**:地球物理暨气象局悬挂八号或以上风球、或发出黑色暴雨警告期间,非必要公共服务及大部分私人机构暂停运作,雇主应安排雇员留在安全地点;(3) **工资处理**:具体安排视乎劳动合同条款及公司规章,一般而言,因恶劣天气而未能上班的时间,属「不可归责于雇员」的缺勤,雇主不应无故扣薪;(4) **特殊行业**:医疗、紧急救援、电力、食水等必要服务行业的雇员,通常需按公司安排于安全条件下继续或候命工作。建议雇主在公司规章中预先订明热带气旋及暴雨期间的工作安排及补偿办法。

资料来源

  • 第40/95/M號法令(上下班途中惡劣天氣工傷)
  • 勞工事務局《颱風及暴雨警告下之工作安排》指引